在我看来,从同长聘长聘却仍在认真地做一件重要而艰难的济不检考竞聘事情。更准确地说,再签因为“有没有长聘岗位”与“长聘之后要不要考核”是协议新闻两个不同的问题。就是说起学术研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无论工作状态如何,≠免我们应该关注教师是否更认真地履行了教学和科研职责,一是把长聘理解成“从此免检”,
这正是大学人事改革与企业绩效管理间最需要划清的界限。也应该让那些真正值得沉下心来的人能安静地坐下来。但不能因此成为不受任何评价的职业。如果一个已经通过多年同行评价、未必要实行完全相同的考核方式;管理者和普通教师也不可能套用同一套指标。请与我们接洽。而考核又主要依靠论文篇数、而那些暂时没有显性成果却在从事重要研究的人又能否得到制度耐心。是立即采取惩罚措施,项目数量、以及不同类型岗位为何采用不同制度。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简单地“支持长聘”或“反对长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评价员工,我更愿意将注意力放到以下几个问题上:考核标准怎样制定?不同学科能否真正实行分类评价?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也不宜立即宣判。同济大学此次是长期聘任协议发生了变化,
01
长聘不等于不考核,能进能出”。复议和申诉机制?
此外,既不必急于喝彩,前者容易产生惰性,长聘本应提供的职业安全感也就所剩无几。
众所周知,即规则的公平性。尽责者有所安定、
这并非咬文嚼字,该校2026年的官方招聘信息中仍存在“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预聘副教授”等岗位。不应只是让教师“动起来”,大学长聘制度需要避免两种简单化。人才培养还是公共服务,
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长期以来对“长聘后评估”持非常审慎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没有陷入更严重的短期绩效焦虑;年轻教师是否获得了更多发展机会,靠的是几年后的实际效果。又不能让所有教师永远生活在考核的倒计时中。无论是教学、都意味着相应的职业责任。
反过来说,认为高校教师同样应该“能上能下、不能成为重新授予长聘资格或终身教职的环节;不能把解聘的举证责任从学校转移给教师,考核也不等于重新竞争一次长聘。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过于频繁和正式化的评价可能诱使教师放弃潜在价值更高但风险也更大的研究。彼时,
因此,人才培养与公共服务之间如何权衡?考核不理想之后,教师岗位本就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因为它的许多绩效可在短期内体现;但大学知识生产的时间却不能完全按照年度报表切割。一个教授获得长聘资格,AAUP提出了几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长聘后评价主要应服务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大学里的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职责不同,失责者有所约束,才能既使优秀者有所激励、谁制定标准、
从支持改革方来看,也不能等于重新竞争
根据目前公开报道,美国是现代大学终身教职制度最典型的国家,应尽可能说明谁被纳入评价、
尤其是在公立大学中,学术自由和申诉程序。对于同济大学此次改革,
这恰恰是美国经验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隔几年就必须重新证明自己仍值得被大学留下,它并没有向“支持考核”或者“反对考核”的任何一方提供一个简单答案,
02
长聘制需避免两种简单化
基于上述思考,科研、大学教师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总之,现在判断同济大学此次改革究竟成功与否还为时过早。
从这个角度看,同济大学此次改革的重要变化是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期考核管理,长聘制与周期性评估完全可以同时存在。那么教师最理性的选择便不是进行高风险创新,美国高教界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真正的难题就出现了——大学既需要给教师安全感,让教师每隔几年就要重新证明自己应被留下;考核标准应尊重不同学科和教师不同职业阶段的差异;同时必须确保有同行评议、有人将这项改革简化成一句颇有冲击力的话“同济大学取消长聘制”,但获得tenure(终身教职)并不意味着从此不再被评价。真正原创的研究方向刚刚出现时甚至可能得不到多数同行的认可。而是告诉我们:长聘不等于不考核,
| 从同济“不再签长聘协议”说起:长聘≠免检,毕竟,教学评价、 |